数字化浪潮下的消费陷阱: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保护与挑战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网络消费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电商平台和商家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和支付便捷度,不断创新营销手段,然而,其中蕴藏的风险却不容忽视
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网络消费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电商平台和商家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和支付便捷度,不断创新营销手段,然而,其中蕴藏的风险却不容忽视。近年来,“先用后付”等便捷支付方式的兴起,虽然提升了购物体验,但也衍生出诸多问题,例如默认开通、诱导开通以及强制捆绑等“套路”,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此外,一些应用软件在消费付款环节植入无关链接,过度索取个人信息,这些行为的共同点在于,它们往往并非通过正当渠道,在消费者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获得其自由选择,而是利用系统升级、一闪而过的弹窗、营销广告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以此达到商业目的。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破坏了公平、透明、安全的网络购物环境。
每一次正当的消费行为,都应建立在消费者充分知情并明确同意的基础上,是消费者自主做出的选择。平台和商家无权利用任何技术手段代替消费者进行思考和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包括自主选择经营者、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以及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将搭售商品或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必须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则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或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对于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监管部门拥有相应的处罚权,可以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也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建立健全平台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但实际情况是,不当营销引发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受侵犯现象仍然屡见不鲜。这种现象存在治理难度,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网络交易过程中的侵权行为隐蔽性高,表现形式多样,往往不易识别。不法商家利用技术手段,巧妙地隐藏其违规行为,令消费者难以察觉。
第二,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尤其是在网络交易中缺乏有效证据支持。消费者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难以收集和整理有效的证据,从而增加了维权的难度。
第三,此类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较低,监管力度难以形成有效威慑。由于惩罚力度不足,一些商家铤而走险,选择继续进行违规营销活动。
第四,现有监管技术在面对海量违规链接的逐一审查及链接合规判定等方面存在困难。监管部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能有效地进行监管,而这往往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健全行业政策和法规体系
现行法律法规对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虽然作了原则性规定,但随着电商平台营销手段的快速变化,其具体性和针对性有所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相关行为采取了列举方式,而今年7月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虽然针对自动续费现象作出了规定,但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够充分,法律规则的效果也没有充分释放。
因此,需要进一步细化消费者和经营者相关权益的保护规则,规范新型结算、广告营销等行为的使用范围和条件,明确商家责任和义务,界定违法营销手段的具体情形,为监管部门提供有力执法依据。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细化行业标准,强化行业自律
2023年,工信部出台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为电商平台运营规范化提供了指引,对“APP乱跳转”等行为作出了界定。但该规范仍存在细化的空间,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明确相关营销行为的安全性判定、透明度要求、用户授权条件等,确保电子商务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运行。
同时,应该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相关行业组织等的作用,不断健全营销行为的规范与标准,制定详尽的“负面清单”,划定行为红线,引导电商平台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完善维权机制,提升消费者保护意识
一方面,需要引导消费者精准识别消费陷阱,提升防范意识。可以通过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构建便捷高效的举报机制,及时发布相关典型侵权案例,将引导提示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同时,可以通过发布消费警示、提供维权指南等方式,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另一方面,需要压实平台责任,强化平台内部监管机制,要求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营销手段合法合规。此外,要求平台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说明不同服务的优势以及相关后果、风险等,引导和监督平台优化开通和取消流程,确保相关功能既可以“一键开通”,也能“一键取消”。
四、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惩处力度
对于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传统的行政处罚、约谈整改等手段固然重要,但对于一些高额获利空间的电商平台来说,这些手段的威慑力仍然不足。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依法提高违法成本。
一方面,需要探索适应平台经济、网络经营特点的有效监管模式,对于违规营销的电商平台,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公开曝光等措施,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
另一方面,需要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丰富技术防护手段,持续开发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的智能监管系统软件工具,实时分析电商平台上的营销数据,及时识别异常交易、预警潜在的消费陷阱,以精密的审查系统高效识别和处理违规行为。只有采取多方面、多层次的措施,才能有效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营造公平、透明、安全的网络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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